励志小说 - 那些藏在冬天里的温暖

那些藏在冬天里的温暖

  花开有时,情不易更。

走过一世情
  男人将女人娶回家的时候,女人已经疯了,且疯得不省人事。
  夜静更深,来参加婚宴的亲友已渐次散去。他慢慢走向坐在灯影中的她。一片喜庆的大红里,身着大红嫁衣的女人,忽然“咯咯”地笑了:“大哥,人家都回家去睡觉了,你咋还不走呢?”看着女人一脸婴儿似的纯真与茫然,一抹淡淡的忧伤轻轻笼上了男人的脸,可很快,他的笑又回来了:“来,让大哥给你洗脸洗脚,你早点休息好不好?”女人倒很听话,乖乖地坐在床沿上,伸出双脚放在他端过来的热水盆里。他轻轻地替她揉搓着,她则不停地向他问话,却是东一句西一句,杂乱得毫无逻辑。两滴温热的泪,不知何时掉到了女人面前的脚盆里。是男人的。他还是想不明白,那样聪慧善良的女人,何以变成这个样子。
  是的,曾经,她比村上所有的姑娘都更聪慧、更善良、更能了解他的心思。彼时,他们同村、同班,后来又偷偷相恋。几十年前的乡村爱情,纵有再多青春的狂热,也只能悄悄进行。那时,在村里,他家是最穷的,而且父母早逝,他是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。她家是最富有的,她是家里唯一的娇娇女。一穷一富的一男一女,爱情注定要被一道世俗的天河隔开。当那份恋情曝光,不管她如何以死抗争,最后她还是被硬生生地塞进了前来迎娶她的花轿里。
  她嫁人,他则绝望而去。他去了遥远的北大荒,渴望那片黑土地能治疗他心上的伤。从此,一别就是多年。
  再次回到故土,他已是一名衣锦还乡的大学教授。北大荒那片黑土终究没有遮住他的光芒,他参加→_→ z Z,又幸运地读了大学。之后,他的事业一帆风顺,从讲师到教授,别人要为之奋斗大半生的路,他在短短的数年间便走过来了。他的感情,却并不像事业那样顺利。人过中年的他,身边也曾围绕着莺莺燕燕,无奈千帆过尽,而他,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一叶轻舟。
  都说游子近乡情怯,那样的怯怯之情,于他更比别人多出几分。原以为她已是绿树成荫子满枝,也以为,他们会有一个温暖又激动人心的相遇。可当他面对眼前这个衣衫破旧,只会对着他“呵呵”傻笑的女人时,他一下子呆住了。原来,当年她被硬生生地抬到婆家,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不睡,只自顾自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,就是他的名字。一个月后,婆家人发现她是个疯子,便毫不客气地将她打发回了娘家。从此,村子里便多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,在村前村后唤着“阿军哥”……
  听乡邻讲着那段伤感的往事,再看看女人瘦骨嶙峋、弱不禁风的样子,他的眼睛湿润了:“这些年,真是苦了你啊……”
  他决定娶她,带她到自己生活的城市。一个堂堂的大学教授要娶一个疯疯傻傻的女人进城,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也疯了。他不顾众人的议论,将她接到自己空寂了多年的屋子里,开始他们迟到了十几年的婚姻生活。
  婚后的女人,在他的精心照料下,身体精神都好了许多,病情却时好时坏。好的时候,她会很乖地坐着同他聊天说话儿;坏的时候,她就又摔又砸。他的脸上经常无端地出现一些抓痕。那些,他都不在乎,他说,那点皮肉之痛,哪比得了她当初的失他之痛。可有一点,却让他伤透脑筋,她始终认不出他,始终叫他“好心的大哥”。在同他一起生活的二十多年中,她就这么叫他。她叫他“好心的大哥”,是因为他二十多年如一日地替她擦脸洗脚,二十多年如一日地牵着她的手在那方美丽的校园里散步,二十多年里忍受她的喜怒无常。每每清醒一些,她会说,若不是这位好心的大哥,她早就死了。对他,她有敬,却无爱。
  女人是在他们婚后的第25个年头走的,乳腺癌晚期,他用尽心力去为她治疗,还是没能留住她。弥留之际,女人几度昏迷,又几度醒过来。醒过来的女人,似乎又变得特别清醒,她嚅动着嘴唇,示意他俯下身去:好心的大哥,我走了,你也可以歇一下了,这么多年,苦了你了,我……终于可以去找我的阿军哥了……女人的话,就讲到这儿。她的生命,在一片祥和宁静中戛然而止。
  他痴痴地守了她一生,她傻傻地爱了他一世。趴在女人渐渐冷却的身体上,他的眼泪,无声地掉落下来。
想要幸福地活着
  离家读书这几年,染了一种毛病,不论去哪,只要触目所见的是金黄的银杏树,总要在心里默默地将它和故乡的银杏比一比高低。不知是敝帚自珍还是心有芥蒂,这比较的结果,无一例外的是故乡的银杏树更胜一筹。
  每个十月,故乡的银杏树像守着什么约定似的,一树树,一枝枝,开满每个秋。树上的叶子黄橙橙的相互交错,枝桠缝隙中隐隐透出些日光,像渴睡人的眼。一阵肃杀的秋风吹过,你会看到成群的黄蝴蝶,倏然的,悠缓的徐徐落下。这几只飞落了,又来了那几只,慢慢地,在道路两旁堆叠着。小小的黄叶,每个都像把精致的扇子,油亮的→_→ z Z衬着老房子青灰苍凉的底色,隐约间让人想到这小城的悠久历史和充斥在每一条街道,每一个拐弯处,每一栋房子里,每一个杂货铺中欢乐的挣扎的洪流。我想,在每个万籁俱静的夜晚,这些金黄,青色的,银色的洪流,都必像小虫一样,搔着远方游子的心。
  北方的冬季来得特别快,昨天还是秋天的肃杀气氛。一场冷雨飘落,仿佛一夜间进了寒冬。供暖期到来,却没有一个人能安心蛰伏。像每个在为未来忙碌的人一样,我每天依旧过着重复但却也怡然自乐的日子。
  在学校外面的小街上,看到有人推着小车卖糖葫芦。不觉又想起了家乡的冬季。
  在我眼中,冬天的标志不乏两种东西,一样是冰糖葫芦,一样就是烤地瓜。
糖葫芦
  还是上初中的时候,有个满头银发的老奶奶每天推着白色的小车卖糖葫芦。记忆里他不只是卖糖葫芦,那小车里还有熏得黄黄的卤蛋和自制的糖块。红的,黄的,棕的,远远望去自是对孩子的一种独特吸引。
  那老人约有七十多岁了,穿着铺满灰土的棉衣,银白的头发弯成一个髻。像所有暮年的老人一样,脸上,手上,布满了逡裂的细纹和像干枯的河床般的褶皱。唯有那对略带黄浊的眼睛,想两眼将竭的枯泉,透着他们那个时代特有的简单和质朴。
 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家里的儿女忍心让这样一位老人每天出外谋生,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儿女,我甚至不知道,他明天还会不会来了。但我不想用充满同情的眼神望着他,我只想,每天放学后走到他的摊子前,买一个糖葫芦,站在寒风里,傻傻的吃,傻傻的和她笑。
  后来,我中考落榜,拿了择校费愤愤的离开中学,我再没见过这个老人。多年后再路过中学,我还特地偷眼去看,看校门口他原来站的地方,但我没看见他。我不知道我走之后,他又在那里站了多少个晚上,他的那些小食塞满了多少孩子的馋嘴,又让她挣了多少辛苦钱。但是,我有点怀念他了。
  我的冬天不能缺了糖葫芦。人长大了,糖葫芦也跟着花样翻新,什么巧克力的,水果的,山→_→ z Z的。我吃了这么多年,这么多家,但却怎么也吃不出当年的味道了。糖葫芦的颜色也没有往日般鲜艳。
  至于烤地瓜,我只是喜欢它的温暖。
  走到街口,随处可见卖烤地瓜的人们。这种东西只有在冬天吃才会有兴味,但却难为了卖烤地瓜的人,他们往往是穿了厚厚的,绿色的军大衣,带着棉帽子,让碳染黑了的袖口里,伸出一双双粗大的手,来回翻弄着半熟的地瓜。掀开烤箱,又盖上,香味便在这个时候涌出,假若你有经验,一定知道该选什么样子的才好吃。恩,是那种皮和瓤分离的,红色的外皮已经被火烤干,里边的果实也熟作一块。刨开来尝一口,外边酥酥的,好像雪糕上面的巧克力脆皮。里边却又是温暖的稀稀的黄汁。一口下去,便有一股暖流,直涌到心里。我认为这温暖的来源,大概就是温暖和寒冷的反差。就好像寒冬里一家人围着桌子吃火锅。屋里是浓浓袅袅的热气,屋外的玻璃却兀自冻上了一层白霜。呼啸的北风夹杂着雪片,自在室外肆虐,而屋中却被温热的食物和温暖的人情所充斥。北国的冬天越是寒冷,这种美味里的温暖就越是让人感动。而这种植物,却也毫不矜夸,随便你花上一块两块钱,就可以买到这份温暖。
  人都说苏杭风景如画,四季如春,但我在北方生长了二十年,却还是爱着北方的冬天,爱吃糖葫芦烤地瓜,爱看小孩被冻得发红的脸蛋和小手,爱像只小马一样,在雪后的操场上撒野,爱躺在小床上,静静听着午后环卫工人们“查查”的扫雪声,爱眯着眼睛,看着冬日的暖阳。
  学长签了北京的工作,代价就是,一年回一次家,还被迫放弃了大连的女友。他说,我不知道要让她等我多久,我不该误了她的青春。我听后默然,说:为什么你不留在大连呢?他释然的说,北京大,北京机会多,对以后的发展好。
  几天后发现他在人人上的状态:留在北京,失去的东西,我现在已经确定,而我将会得到的东西,却像叶子一样飘摇!
  人越长大,越抵不住流年。人越长大,越经不起离别。很多时候,我们不是被逼着离开了故乡,恰恰相反,年少的我们,总是自愿做出这种选择,为了更好地生活,为了更好地发展。但更好的生活是什么,更好的发展又是什么?我不知道。
  但我想要幸福地活着。要有好多好多的爱,好多好多的温暖,和足够我活下去的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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